第(2/3)页 “你慢点,我有点跟不上了!” 徐良一愣,随即无语的看着对方。 “社会招的合同工?刚入职?” “这你别管!” 王超脸色一板,随即忽的又道: “对了,刚才说到哪了?” “说到味道。” 徐良开口回应,不过他不打算在这个问题上耗下去了。 他上下扫量这个实习生一眼,忽的放下碗筷,砸吧砸吧嘴说道: “算了,你来找我,是想给案子定性吧。” “没错。”王超点点头。 徐良噎了一下,没想到对方这么老实,但还是开口: “以我的视角来看,激情杀人与谋杀两者都有。” “为什么?” 王超好奇了,将手里的笔记本放下。 激情杀人,就是情绪上头,脑门一热的杀人。 常见有口角发生冲突后,脑子一抽提刀给对方剁了。 谋杀便是针对性,有计划的将人杀害。 “怎么还能同时具备两者?”王超疑惑道。 “可以的,但更偏向激情杀人...或者说是极特殊的激情杀人。” 徐良抽出纸巾擦了擦嘴上的油,继续道: “激情杀人的核心特点是什么你知道吗?” 王超摇摇头。 “情绪,激情杀人的核心特征便是:短时间的情绪失控。” 徐良开口道: “谋杀的特点则是,有目的有规划的杀掉一个人,其动机往往会被隐藏。” “但无论什么动机,谋杀需要思考来制定计划,思考就得冷静,只要不被情绪支配,大多人都会给自己留一条后路。” “所以,谋杀所具备的特征通常为:线索隐蔽,尸体会被藏起,不易案发,凶手行踪消失。” 说完。 徐良抬头看了看不远处一堆警察所在的案发现场。 “而这起案子呢?” 王超若有所思道:“尸体在大马路上,杀人手法较为粗暴。” 所有谋杀,都极力往完美犯罪靠拢。 但,真正的完美犯罪是...... 不出现在警方视野中! 也就是不立案! 举个例子。 你杀了人,布置巧妙的现场,随后警察到现场与你斗智斗勇;又或是你杀了人,但警察压根不知道死了人...... 两者对比,你觉得哪个案子的你更可能会被抓? 所以,谋杀制定计划的本质目的还有另一层。 避免案发! 就算案发,也要让案子变得不像谋杀而是自然或是意外死亡! 相对应,若是碰上藏尸,毁尸,灭迹,抛尸等,大多都是谋杀案,少数才是激情杀人。 眼下这案子不一样,只要天一亮,不说三四点,最晚六点不案发,徐良敢跪下来给凶手磕两个! “从现场来看,我猜你们警方......” “应该会以监控内容断定双方相识,以此给案子定性成谋杀案对待。” “并且会认定死者被身边人亲手杀死,嫌疑人大概会从社交圈里找!” 徐良忽的开口询问,说出警方遇谋杀比做的三板斧。 “但,我反问一下,谋杀的核心就是杀掉目标人员,凶手杀人了吗?” 杀了吗? 肯定杀了啊! 太阳穴上还插着几个清晰的刀印,估摸着大脑部位也被破坏。 “并非他彻底杀死。” “报警期间我看过现场,凶手并未直接将死者杀害,捅完一刀后,死者跑了三十米,又在地上爬行几米。” 徐良摇摇头,“最终导致伤口二次甚至三次受到伤害,这才死亡,太阳穴伤口为死后才出现在死者身上。” “如果你是个谋杀者,在你捅完一刀后,对方看清了你的脸,逃跑时你是否会追上去?基本都会。” “可凶手并未追去!” “甚至,从脚印来看,他是离开,是往相反方向大步逃跑的!” “说实话,若非他二次回到过死亡现场......” “我甚至敢确定,他现在无法肯定死者究竟死没死!” 徐良笃定开口。 凶手二次回到过现场。 死的者头部创伤十分严重,不可能携带此等伤势活动,更别提从巷子逃跑了。 再看巷内凶手相反方向逃离的脚印,以及死者创伤出血量,足以证明死者遇害时,凶手未追杀而逃跑。 如此,完全可以侧面推理出面部创伤为死后出现。 总结信息来看。 案子流程便成了:案发开始—死者遇害—凶手与受害者双双逃走—死者死亡—凶手返回现场对尸体进行二次伤害。 期间,凶手第一次动完手,目标人物死没死都不知道,还留给对方充足报警时间,这若是谋杀计划...... 那对方得多小儿麻痹才会制作出这种计划? 是动手后害怕了? 不对。 大多人只是缺乏动手与不动手的勇气。 第(2/3)页